景点AY【一价全含_碧海寻鲸】北欧四国双峡湾+冰岛+塔林13日最美线路,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一、航班说明:行程中所列航班号及时间供参考,请以出团通知标注航班时间为准;
二、景点说明:
a)行程中标明“入内参观”的景点时间请见行程中的描述,时间仅供参考,实际时间以具体行程游览时间为准;“停留参观”的景点时间我社可根据具体行程安排做适当的调整;“外观”及“远观”的景点均不入内,停留时间视具体游览时间情况而定。“途径”的景点均不下车;
b)请提防小偷,特别在人多的地方小偷较多,请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
三、行程说明:
a)如遇景点关门,本社有权调整游览顺序;如确实无法安排,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b)景点实际游览时间以行程中标注时间为准,承诺不少于标注时间;
c)根据欧共体法律规定,导游和司机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
四、酒店说明:
a)行程中所列酒店仅供参考,请以出团通知中实际入住酒店为准;
b)行程中所示酒店同级标准,仅限参考Booking网评星级或特色,不包含随时可能变更的评分标准;
c)由于各种原因如环保、历史悠久、欧洲气候较温和等,较多酒店无空调设备;
d)欧洲习惯吃简单的早餐,酒店早餐通常只有面包、咖啡、茶、果汁等;
e)如果因展会、酒店爆满等因素,会依实际情况调整住宿城市,但不会影响酒店星级及整体游览时间;
f)由于北欧酒店资源有限,特别是部分小镇进入旺季酒店更稀缺,所以部分地区会根据入住情况进行微调。
五、保险说明:
a)我社所上境外旅游意外伤害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境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C款”,此保险为我社代投保项目,游客涉及到的任何保险问题请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咨询及救援电话:86-10-4006505913)。
b)旅游意外伤害险不包括游客自身携带疾病、旧病复发及在出团日前180天内未经过治疗的疾病;(如心脏病复发、高血压、糖尿病并发症、移植手术复发、孕妇、精神病发作等)。
c)我社推荐客人根据自身情况额外补上医疗50万或70万的大额保险。
d)如果您年龄在70岁以上,请咨询旅行社代您投保上适于您的险种。
六、退餐说明:
a)欧洲部分城市、城镇没有中式餐厅,将退客人餐费;
b)欧洲有些城市的中餐厅不接待团队用餐,将退客人餐费;
c)团队行程用餐时间在高速公路休息站,无法安排中餐厅用餐,将退客人餐费;
d)退餐费标准:北欧五菜一汤退9欧元每人,六菜一汤退10欧元每人,西欧五菜一汤退6欧元每人,六菜一汤退7欧元每人;
七、退费说明:
a)如遇天气、战争、罢工、地震等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游览,我社将按照旅行社协议,退还未游览景点门票费用(赠送项目费用不退),其他费用因为提前预付已经发生无法退还;
b)游客因个人原因临时自愿放弃游览,酒店住宿、餐、车等费用均不退还;
八、其他说明:请您如实填写《客人评议表》,我社将以您填写的内容作为处理客诉的依据;
九、行程外活动安排:
旅游者根据需要和个人喜好,自主自愿参加附件(一)(二)的活动,如旅游者不参加附件(一)(二)的活动,将根据原行程安排;如旅游者参加附件(一)(二)的活动,须在境外书面签字交予领队。
十、旅行社免责声明:
1.欧洲境内段航班行李托运费以及任何一段超出免费托运行李标准的费用,因个人原因造成行李托运或超重费用,行李在航班托运期间的造成损坏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2.一切私人费用(例如洗衣、电话、传真、上网、收费电视节目、游戏、宵夜、酒水、邮寄、机场和酒店行李搬运服务),行程列明以外的景点或活动所引起的任何费用;行程转候机,火车,船只时的用餐费用需自行支付;
3.因个人疏忽、违章或违法引起的经济损失或赔偿费用,酒店内均禁止吸烟(包括阳台)。如违反规定所产生的纠纷与罚款由客人本人自行承担;
4.导游和司机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不超过10小时,如因游客自身原因产生超时,需收取额外费用,自由活动期间不提供餐、车、导游服务;
5.游客因个人原因临时自愿放弃游览,酒店住宿、餐、车等费用均不退还,及因个人原因滞留所导致产生的一切费用需自行支付;游客自身原因造成回程航班延误后果自负;
6.如遇天气、战争、罢工、地震等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游览,我社将按照旅行社协议,退还未游览景点门票费用,但赠送项目费用不退;
7.因客观原因需要更换上述酒店所产生的房费差价;(单数报名者我社保留收取单房差的权利)
8.因气候或飞机、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发生故障导致时间延误或行程更改引起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9.如遇航空公司政策性调整机票价格,请按规定补交差价。机票价格为团队机票,不得改签换人退票;
10.如果旅游目的地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或其他相关价格,请按规定补交差价;
11.行程中所注明的城市间距离,参照境外地图,仅供参考,视当地交通状况进行调整;
十一、其他重要提示:
1.依照旅游业现行作业规定,本公司有权依据最终出团人数情况,调整房间分房情况;
2.全程机票为团队票,任意一段放弃,后续段将自动取消。不退还任何费用;
3.全程任意一段机票均不可退、改、签;
4.由于预定团队机票,全程任意一段机票都无法提前确认座位号;
5.出境时如有贵重物品请及时申报。(请咨询申报处何种物品需要申报);
6.在境外购买物品请按相关规定及时申报,所产生的相应费用需自行承担;
7.由于行程紧凑,旅途较疲劳,65岁以上老人建议提供健康证明并自行增加高额保险;
8.因个人疏忽丢失任何财物(机票、护照、钱财、衣物等),我社将不负任何责任;并且不可以因此耽误大团行程;
9.欧洲四季分明,气候、温度、环境宜人,因此很适应各种虫类繁育与生长。建议客人准备些驱除蚊虫的药水。皮肤敏感的客人请保护好自己,防止被蚊虫叮咬;
10.欧盟国土安全局拥有开箱检查入境行李的权力,请您的行李上不要上锁,以免造成锁头被撬、行李箱受损。如您的物品在开箱检查中丢失,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11.由于航空公司原因或不抗力导致航班临时出现调整,我社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12.行李在航空公司托运期间造成的损坏或遗失,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我社可协助游客与航空公司进行交涉,但处理结果一律按照航空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13.出门旅行,衣服应该以轻便和多用途为主。准备衣物要根据季节变化而定;请务必带件保暖外衣;建议客人出发前收看或收听国际气象预报;
十二、游客责任须知:
1.此团是集体活动,集体出发、集体返回,请遵守时间,任何人不得逾期或滞留不归;
2.参团旅客,所持护照均为自备因私护照,出入境如遇到因护照引起的问题而影响行程,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团费),均由客人自负;
3.请自备签证和境外参团的客人自行检查签证是否符合本行程的要求;
4.如客人不参加我公司的赠送项目,用餐、门票等费用不退;
5.旅游期间遇到特殊情况如交通,天气等旅行社认为不可控原因,本公司有权增减或更改某些行程和旅游项目
6.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如政变、罢工、水灾地震、交通意外等所引起的旅游天数和费用的增加,本公司将按实际情况所产生费用向旅客予以收费。
十三、购物归国入境提示:
1.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文件,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2.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3.根据中国《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7号》,20种不予免税的商品分别为: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数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
4.iPad被归为电脑,属于国家规定必须征税的20种商品之一,税率为20%。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7号》,无论购买iPad的价格是否超过5000元,都应当缴税。根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电脑完税价格为每件5000元,税率为20%,因此若在境外购买一部iPad入境,旅客需缴纳1000元的税款。